政协文史资料工作必须遵循的“三亲”原则是“亲历、亲见、亲闻”。
政协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于1960年1月编辑的《文史资料选辑》第一辑的《发刊词》中指出:“我们征集和编印稿件所要求的,是第一手的真实的历史资料,也就是作者根据他们的亲身经历和见闻所写的具有历史价值的资料”。在这以后,从事文史资料研究的同志把“亲身经历和见闻”概括为“亲历、亲见、亲闻”,并把它作为征编文史资料工作的一个主要原则。